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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新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周冰 先生 (商务经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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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731-8444888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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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368731598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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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认证工作中的相关注意事项 |
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,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,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,在中国境内(不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。
高新认证工作中的注意事项:
①申报企业
申报企业必须是法人企业,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为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,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。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。
②知识产权
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。企业通过受让、受赠、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,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,其有效期须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;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,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所有权变更。
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,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,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。
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,应每年5月底前在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”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、科技人员、研发费用、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。
③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
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中的*后一级目录,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情况表中说明。
无论申报前还是申报后,企业日常管理要注意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:
1.组织好研发项目组织
2.加强知识产权申报管理
3.建设和完善研发组织管理体系
4.做好科技成果转化
5.规范研发投入和高新技术企业产品(服务)收入的核算。
新星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是湖南省优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,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商标注册,高新技术企业认定,知识产权贯标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。欢迎来电咨询,服务热线:0731-84448885 136873159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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